云南190家融资担保公司将退出

2021年11月30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明确未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将退出行业。 2019年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发经营许可证工作。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有93家融资担保公司符合监管条件换发了融资担…

动产让与担保可以指示交付方式设立

【裁判要旨】 债权人、债务人约定以动产设定质押,但未就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作出约定,而是由债务人通知保管人动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的,可认定双方间成立让与担保合同关系。合同中订有清算条款的,让与担保合同有效。让与担保自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关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之日…

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审判实务的影响

近日,北京三中院“司睿讲坛”之民法典培训在三中院大法庭举行。此次培训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圣平主讲。高圣平教授长期从事担保法的教学与研究,参与了民法典、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起草与论证工作。 讲座…

民法典

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的保证期间

《民法典》及《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保证期间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保证期间约定不明和没有约定时都应适用六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主动审查与保证期间相关的事实。债权人未依法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成立了…

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是否不能要求利息?

在笔者从业的经历中,经常有碰到当事人咨询一些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其中不乏有当时出借人担心因为写明利息被认定为违法的高利贷,所以在借条上没有写利息,实际上是按月支付利息的。也有一些纯粹属于亲戚朋友间借款,根本没有利息而且也实际上也没有支付过利息。对于以上的这两种情况,…

民法典施行后《担保法解释》相关条文是否仍可作为说理依据

《民法典》施行后,不少法官向我们反映,《担保法解释》没有被《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吸收的部分条文,对《民法典》施行后的担保行为引起的纠纷案件,审理时是否还可以沿袭原来的审判思路?我们认为: 第一,《民法典》施行后,《担保法》已被废止,对《民法典》施行后的担保行…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的25种情形

抵押作为担保之王,在金融贷款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但抵押权有效设立后,并非一定能够顺利实现。齐精智律师提示抵押权只是优先受偿权的一种,在遇到其他顺序更为优先的权利时,很有能出现抵押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 1、非消费者原因导致购房款未缴足百…

抵押合同与他项权证记载的抵押范围不一致如何确定担保范围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

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依法处分质物偿还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 目前对…

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问题:以共同担保的再类型化为中心

在《民法典》未再就共同保证人之间的相互追偿作明确规定后,因保证人与物上担保人具有同质性,司法政策宜统一处理共同担保人之间的追偿问题。共同担保可再类型化为连带共同担保和非连带共同担保,除担保人之间就追偿问题另有约定外,仅在构成连带共同担保时,担保人之间才有相互追偿权。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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