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与银行贷款合作管理办法

典当行与银行贷款合作模式是指银行同典当行开展全方位合作,借用典当行对中小客户的有效资产进行控制,银行通过典当行转贷的方式满足中小客户融资的需求。

一、关于客户的选择定位

(一)向银行提供融资需求但目前暂不符合银行授信条件或现阶段银行直接风险控制有缺陷,但通过典当行能够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的中小客户。

(二)银行认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可以通过培育实现发展的中小客户。

(三)典当行经过风险控制和筛选向银行推荐的中小客户。

二、基本原则

(一)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银行不直接面对上述中小客户,通过委托贷款或者授信的形式,所有的融资由典当行办理。

(二)本业务的实际操作均围绕能有效变现的“当物”进行,“当物”是指:能够办理有效抵押或质押手续的物权、产权,如出让性质的土地、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通用机器设备、企业原辅材料、产成品、耐用消费品、优质股权(产权)等。

(三)银行根据典当行的业务规模、管理水平等状况,给与一定额度的综合授信贷款或者委托资金,由典当行循环使用。但应监督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使用状况。

(四)银行推荐的贷款客户按照“谁推荐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六)典当行推荐的贷款客户由银行统一指定分支机构和专人进行管理。

三、操作流程

(一)房地产抵押典当操作流程:

1.申请与受理:

客户提出典当业务申请,典当行查验客户及其财产共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户口薄;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未婚、离异或丧偶的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典当行对初审通过的客户查验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与客户恰定月综合费率后,填写《申请审批表》、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综合评审

典当行将初审通过的客户相关资料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评估报告》及《申请审批表》派专人送至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审批,银行审批部门在两日内将审批结果传真回复典当行(注:回传时须有权审查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3.办理抵押手续

典当行收到回传的审批结果后,通知审批通过的客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个工作日左右)。

4,银行放款

典当行派专人将抵押至融众典当名下的《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典当行向银行申请对应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据等物权凭证送至银行审查部门,银行按照现行的审查及放贷程序进行审核,签收并出具当物物权凭证的代保管单(一式贰份),银行根据合同金额足额放款至典当行在银行开设的专有账户上。

5.客户赎当

当户将当金及相关费用足额归还给典当行,典当行将借款及其实际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支付给银行。银行收到典当行足额款项后协助办理结清手续,出具结清证明并向典当行退回《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等原件,并同时收回签发给典当行的当物物权代保管单。

6.客户续当

客户提出续当申请,典当行初审通过后与当产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派专送银行审批,银行按照展期贷款的审批要求予以审查,原则上是同于新贷。银行审批通过后典当行将对应的前一当期当金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支付银行后,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对应心得当期。

7.客户绝当

当户如表明无力还款或在当期界满5日内经典当行催收仍不能归还当金的,典当行确认为绝当。典当行将该笔典当业务的当金和对应当期当金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支付给银行,银行:收到典当行足额款项后办理结清手续,出具结清证明,退还客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证》等原件给典当行并同时收回签发给典当行的当物物权代保管单。

(二)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8.申请与受理

客户提出申请,典当行查验客户相关资料,‘申请人为净入的提供:动产(机动车、生产设备等)所有人身份证明、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若为机动车则还应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税完成凭证、公路养路费凭证、保险单凭证)。肆请丸为公商的提供: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若为机动车则还应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车牌、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公路养路费凭证、保险单凭证)。

9.验证、估价

典当行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到有关管理部门查验当物的合法、合规性。典当行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人员根据当物成色、二手市场价格对当物进行估价,与通过初审的客户洽定月综合费率后,填写《申请审批表》,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

10.综合评审

典当行将初审通过的客户资料原件、《借款合同》、评估报告、《申请审批表》派专人送至银行风险审查部门办理审批,银行二闩内将审批结果(有权审查人签署的具体意见)传真或递交典当行。

11.银行放款

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典当行向银行申请对应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据后,出具当物物权凭证代保管单(一式贰份),银行根据合同金额足额放款至典当行在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上。

12.质押物品保管

典当行收到银行贷款后,在向客户发放当金前,将动产停放到典当行库房。

13.客户赎当

当户将当金及相关费用足额归还给典当行,典当行将借款及其实际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支付给我银行。银行收到典当行足额款项后协助办理结清手续,出具结清证明。典当行凭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代保管单向银行收回当物物权凭证原件。

14.客户续当

客户提出续当申请,典当行初审通过后与当产重新签词‘《借款合同》并送银行风险审查部门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典当行将对应的前一当期当金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支付给银行并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15.当物绝当

当户如表明无力还款或在当期界满5日内经典当行催收仍刁;能归还当金的,典当行确认为绝当。典当行将该笔典当业务的当金和对应当期当金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支付给银行,银行收到典当行足额款项后办理结清手续。出具结清证明,退还当户的当物物权凭证给典当行。

(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16.申请与受理

客户提出典当业务申请,典当行查验客户相关资料: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及相应的则产权利凭证(仓单、提单、股权凭证等)。典当行与通过初审的客户恰定月综合费率、填写《申请审批表》。

17.办理质押手续

典当行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质押手续。

18.综合评审

典当行将初审后的客户资料原件、《借款合同》、《申请审批表》、办理完质押手续的相关凭证派专人送至银行风险审查部门审批。银行在两日内将审批结果交典当行(注:银行回传时需有权人在《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19.银行放款

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料元件以及典当行向银行申请对应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据后,银行根据合同金额足额放款至典当行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上。

20.质押物品保管

典当行收到银行贷款后,再向客户发放当金前,将客户的物权凭证交银行保管。

21.客户赎当

客户将当金及相关费用足额归还给典当行,通知典当行将借款及其实际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付给银行。银行收到典当行足额款项后协助办理结清手续,出具结清证明。典当行从银行领回当户的当物物权凭证。

22.客户续当

客户提出续当申请,典当行与审查通过后的当户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并送银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典当行将对应的前一当期当金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支付银行并办理贷款站起手续。

23.当物绝当

当户如表明无力还款或在典当到期满5日内经典当行催收人不能归还当金的,典当行确认为绝当,典当行将该笔典当业务的当金和对应当期当金收入的50%(具体见银行同合作典当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付给银行,银行收到典当行足额款项后协助办理结清手续,出具结清手续。银行将代为保管的当物物权凭证退还给典当行。

四、当户管理

24.典当行及当户均需在银行开设专户,并实现该账户的封闭管理。

25.典当行的帐户管理由银行统一指定机构管理。

26.当户的账户管理按照“谁推荐谁受益、谁管理”,原则上,行内分支机构推荐客户的账户管理有推荐分支机构负责管理,典当行推荐客户由银行指定机构统一管理。

五、物权凭证管理

27.物权凭证作为银行办理子项业务的重要凭证,包括典当机构童当户签署的有关《借款合同》、借据、抵(质)押物原件及权利登记凭证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他项权证》、《抵押登记凭证》等。

28.物权凭证法律方面真实性、完整性由银行法律部门出具相关审查意见。

29.物权凭证的管理由银行放贷中心具体执行。

六、业务相关部门及职责

30.公司及投资银行产品部负责典当业务整体推动和协调管理。

31.银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业务审查审批。

32.放贷中心负责物权凭证管理及贷款发放、管理。

33.银行资财部负责拟订业务收费标准,确定每笔业务的执行利率水平及咨询费(中间业务收入)的具体比例,拟定具体管理细则。

34.银行制定业务办理的分支级后卫交通团队(桥口支行“筹”)。具体负责对典当行的管理水平和营运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和跟踪管理;负责日常业务的对口申报;负责每笔业务的贷前及贷后管理;负责典当行建立业务管理帐户核对平台,保障每笔业务的收入归集;负责典当行动态监控。

七、其他

36.本《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提高和典当行业务领域的扩展,其审批、发放流程及风险控制均需按照银行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7.银行各营销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有利于中小客户培育的重要性,积极开展此项业务工作。

38.各营销机构对于符合典当业务的中小客户,通过典当行积极开展交叉销售,提高银行综合产品的覆盖率。

39.本办法制定和解释权在典当行及银行供应链金融部。

40.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典当/质押/融资快讯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5-16518185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tuntuo@sohu.com

兑铺典当行专业抵押质押贷款、典当融资;提供一对一典当、回收、寄卖、贷款服务!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error: 兑铺网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