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与银行可进行业务创新合作

对典当行而言,可以不断拓展典当业务领域,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典当行盈利能力;对银行而言,可以在新监管背景下开辟新的收人来源。

业内人士认为,典当行要生存和发展,除了加快自身业务创新的步伐,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外,还需要挖掘典当行和银行的合作空间。对典当行而言,可以不断拓展典当业务领域,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典当行盈利能力;对银行而言,可以在新监管背景下开辟新的收人来源。典当行和银行应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在客户、市场、资金等方面通过优势互补,提升竞争力。

  与银行合作 可保障长期客户来源

典当行和银行有着不同的市场定位和客户群体。典当行的客户主要是规模比较小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银行的中小客户主要是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客户群体上比较趋同。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典当的客户一般具有资金小、抵押物不充足、融资时间周期短、需求急的特点。

银行的中小客户,在目前风险管控措施比较完备的情况下一般都具有抵押物、周期长、对利率比较敏感等特点。但是,典当和银行的客户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出现转换融资机构情况。典当的特点就是高息、短期救急的借贷行为,对于长期借款人来说,息费支出就显得很不合算,除非短期项目收益能够覆盖典当息费。即使在借款期内的经营活动中,典当行还是面临着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违约风险。

分析人士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典当行可以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对于部分经营状况较好的借款人,典当行可以向银行推介这部分客户到银行贷款一方面避免客户承受较高的息费,另一方面又可以为银行提供较好的客户渠道,典当行在这项经营活动中亦可获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对于需要借贷的客户而言,如果没有足够的收益作为还款保障,典当行较高的借贷息费将是其沉重的负担。”该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典当行强行要求客户续贷以支付息费,客户可能拒绝还款造成典当行客户资源流失,也会损害典当行社会声誉。因此,典当行通过与银行的携手合作,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将抵押品由典当行转移给银行,既可以解脱客户财务负担,又可以是典当行执行后续的绝当程序。”

另外,业内人士建议典当行可以通过过桥贷款服务加强和银行的携作。一方面可以向客户及时提供典当借款,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将客户材料提供给相关协作银行,进行审批,在产权明晰、贷款人自身条件符合银行贷款要求的情况下,典当行代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客户也能按时偿还典当行的借贷,银行也会因此增加了业务,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对于部分银行的零售客户而言,如果存在短期且有关贷款手续不齐备的银行客户,银行也可以向典当行推荐,使其获得短期融资以解决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待有关贷款手续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不仅可以保留住银行的客户资源,更能够提高银行客户的忠诚度。对典当行而言,除了增加收益,还与银行保持长期的客户合作关系,形成重要的稳定收人来源。

  资金合作机制 可解决资金来源不足

在2011年5月公布的《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改变了以往将典当行作为一般性经营企业进行管理的做法,而是将典当行作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因此,在典当资金运用上并没有赋予金融企业应有的权利。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使得典当行没有金融杠杆来撬动更大的风险资产。第三十条同时规定不得“从商业银行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规定“典当行从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额”,这使得典当行资金来源渠道受到很大的约束。为此,典当行应在资金方面建立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从而解决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

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典当行与银行合作还可以进一步拓宽合作品种。目前,典当行尚不能进入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而银行对典当的拆借资金管理比较严格,限制多,典当行只能通过在典当品种上加强与银行的合作。

除股票、艺术品等典当品种贷款外,典当行应积极开发设计两者共同参与的典当品种,充分利用银行的资金优势,主动承担部分成本,让利银行取得资金的使用权。例如,开发系列银行典当合作品种,约定还款期限和价格,由银行负责资金来源,具体业务由典当行承担。

典当/质押/融资快讯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5-16518185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tuntuo@sohu.com

兑铺典当行专业抵押质押贷款、典当融资;提供一对一典当、回收、寄卖、贷款服务!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error: 兑铺网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