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产“绝当”的思考

绝当就是自典当期满之日起5日内当户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典当活动行为。亦称死当。 一、依法处理绝当品。 典当行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后5日内,当物即为绝当品,绝当品归谁占有? 典当行可以继续留置质物。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

绝当后绝当物处置问题探析

对于典当行而言,典当行进行典当业务的目的并不是要取得当物的所有权,而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但是,在发生绝当后,典当行必然面临着通过多种途径将绝当物进行处置以收回当金本息和某些支出的费用,尽可能保证债权的实现、资金的安全性。因此,绝当后当物的处置问题成为典当行面对的一个最重…

典当业务中绝当后常见法律问题

第三部分 绝当后的处理 (7)绝当后的息费问题 如果典当行在典当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绝当后是否继续收取利息和综合费用以及利息和综合费用的计算标准,那么一旦出现绝当,息费如何计算就成为典当行面临的重要问题。《典当管理办法》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

绝当后当物处置问题

对于典当行而言,典当行进行典当业务的目的并不是要取得当物的所有权,而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但是,在发生绝当后,典当行必然面临着通过多种途径将绝当物进行处置以收回当金本息和某些支出的费用,尽可能保证债权的实现、资金的安全性。因此,绝当后当物的处置问题成为典当行面对的一个最重…

绝当后典当行是否该收综合费存法律空白

“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依法治国思维在本届政府中凸显。经济与法从来就是孪生兄弟,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秩序、面对越来越多的经济案件,我们希望通过法律层面的解读,忠实地记录中国经济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并给国内外企业提供警示性借鉴。 人们因急需资金而到…

绝当后息、费用计算问题

《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息、费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本文拟就从法理上对本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典当行在处理本问题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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