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业务的运作与管理

仓单质押业务是指企业以动产(包括库存原料、产成品)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物流企业经银行或出资担保人授权,以第三方的身份为出资方履行对质押物的监管责任,并收取监管费用的一项业务。

仓单质押业务有两种操作模式:一是质押仓模式,二是管理输出模式。质押仓模式是指监管方利用自己管理的仓库开展仓单质押业务,为存货用户提供仓单质押监管服务,帮助企业向银行融资,收取仓储费及监管费用。适用于对存货条件要求不高、存货量和存货滚动量适中的用户。管理输出模式是指物流企业按照银行或出资担保人的要求,向有动产融资需求的企业派驻监管人员进行动态监管的形式,分为接管仓库作业和不接管仓库作业两种模式。适用于对存货要求相对专业、存货滚动量较大的用户。

仓单质押业务如何运作

(一)仓单质押物的设定

仓单质押的质押物须经过严格检查,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权明确,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少,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经出资企业认定市场价格,且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产品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5.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二)仓单质押启动流程质押监管前的准备工作:

1.质押监管前,出资企业、贷款企业、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三方应就监管事项进行协商,共同签订《质押监管协议》,确定监管区域和监管时间。

2.签订合作协议后,仓库由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直接管理,并成立质押监管项目小组。

3.按输出管理模式开展业务的,业务开展初期要对监管仓库的硬件设施和进出库作业条件进行审核,达到标准方可开展业务。

4.贷款企业负责提供质押物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质押物的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出资企业与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共同对以上信息进行核定后,正式启动项目。在监管质押物入库时,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还要根据质押物清单核对货物库存,核对无误后将起初的库存数据输入监管系统。

5.项目小组根据出资企业提供的货物单价,计算质押物的期初库存价值,以此作为贷款企业抵押物的期初价值。

6.质押期间,贷款企业应当根据出资企业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为质押物办理财产保险,且在保险期内,贷款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和撤销保险。办理保险的具体事宜可由贷款企业委托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办理,费用由贷款企业承担。质押期间,相关保险单据正本由出资企业保管。

(三)动产入库的监管

1.贷款企业相关人员须对入库质押物提供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2.质押物到货时,项目小组应对货物的相关凭证(贷款企业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可以由贷款企业在监管软件中录入入库申请,经出资企业在系统中确认后打印),对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现场清点验收,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盖章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监管软件中进行确认)。项目小组签发《入库单》一式4份,并留存二联,一联整理归档,一联定期交质权人进行审核。

(四)动产出库的监管

贷款企业若需要提取货物进行销售,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如果质押存货存量出现低于设定的最低质押货值时,贷款企业则必须补齐货物,否则项目小组不能给贷款企业办理出库手续。具体出库手续为:

1.贷款企业填写《提货申请书》提交出资企业审核(在监管系统中录入出货申请)。

2.出资企业根据贷款企业交存的保证金额核算《提货申请书》所记载的拟出库货物金额,若金额相符,出资企业应当在《提货申请书》上签章并返还贷款企业,同时为贷款企业开具《放货通知书》。

3.项目小组在收到《放货通知书》后,对有关印章、签字进行核实,确认属实后,项目小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在完成上述手续后,贷款企业凭《提货申请书》和《放货通知书》向项目小组要求提取货物。

5.项目小组在放货完成后,向出资企业出具《放货通知书(回执)》,向出资企业确认解除质押部分货物已经放行。

(五)库存动产的监管

1.每月末,项目小组都要在系统中打印《期末质押物资盘点余额表》,对货物进行静态盘点。按最新成本价格计算期末存货金额,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此时,项目小组要对质押物的盘点结果进行复查,确定差异率。之后,将差异率交贷款企业进行确认,根据差异率调整质押物的期末价值。

2.质押物单价管理。质押物单价由质权人确认后交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执行。

3.报表。项目小组月末制作项目《入库汇总表》、《出库汇总表》、《质押物库存清单》、《质押物库存检查表》、《质押货物月度汇总表》和《期末质押物资余额表》提供给质权人,并报一份给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财务部备案审核。

4.数据的取得与处理。《入库单》、《出库单》用于记录当日质押物的进销动态情况;《质押物清单》、《质押物库存检查表》、《质押货物月度汇总表》用于记录贷款企业每月底质押物的库存明细;《期末质押物资余额表》用于记录月末仓库内的质押物状态。

5.对实施监管货物的任何进出信息,邮政速递物流公司都应在汇总后于次日12时前以电子邮件、传真、电子数据等双方认可的形式向出资企业报备。

管理中的重点

仓单质押是发展第三方物流的新形式,对业务管理要求极其严格,业务管理得好,能够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能带动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多项业务的发展;业务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经营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风险控制。

(一)出质方风险

1.质押物产权风险。首先,必须正确地规定承担质押物产权界定的责任人,即由谁来承担相关的产权界定工作。界定责任人应该是有能力调查用户贸易渠道、结算方式、往来账目的专业人才。其次,在合约中还必须正确地确定审核产权的方式。通常选择审核产权的方式应该充分地考虑质押物的性质和上下游的贸易关系,审核人可以直接审核相关法律证明材料,也可通过审核出质货物的发票、购销合同、质检证明、上游企业的出售证明、运输发票等方式来间接界定产权。对于进出口货物,还可以审核海关通关单、关税证明、结算证明、进口许可证等来间接界定产权。

2.质押物品种选择风险。应选择资源型物资、热销产品、通用产品及价格稳定的产品。

3.质押物动态价格监控风险。可通过质押率、平仓线、警戒线等进行风险控制。

4.质押物品存放安全风险。可通过用户保险进行风险控制。

(二)监管方风险

1.质押物品种选择风险。应选择易于计量、监管,无形损耗少,不易变质的产品。

2.质押物品存放安全风险。可通过用户保险进行风险控制。

3.质押物初始数据风险。应严格按要求审核数据,由第三方协助核对数据。

4.质押物库存差异风险。可通过落实监管制度进行风险控制。

5.出质人道德风险。可通过联合反担保、加强抽查等方式进行风险控制。

6.监管人员道德风险。可通过加强抽查进行风险控制。

(三)其他风险控制

1.如果仓单上为特定货物,应通过制定三方协议来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并要求企业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

2.项目小组严格按照质权人设立的库存价值警戒线办理出入库手续,一旦库存量到达价值警戒线,停止办理出库手续并报告质权人及公司物流业务部;在其货物未解押的情况下,需要突破货物质押总量风险控制线提货时,必须由出资企业出具加盖公章的通知函。

3.严格审查入库实物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仓单上必须载明必要的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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