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绥地区的典当业

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在清初就已有了典当业,由山西右卫(今右玉县)人在归化城内经营。典当行作为一种融通资金行业直到建国后才被取缔,其历史长达300年之久。清初,康熙年间,晋商在牛桥开设了恒盛当。据《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全国银行年鉴》所载,恒盛当字号的匾额是由康熙亲笔所题,但因当铺几易其主,匾额最终未能留传下来。

当年典当借款者多为城乡贫苦大众,借款人大都由于天灾人祸、婚丧嫁娶或家庭破产造成生活困难而被迫典当,也有些是有钱人,他们到夏天或出远门时,为避免高级衣物和皮货等被虫咬、被盗,临时性地拿到当铺来当,目的不是为了借款,而是为了妥善保管。

归绥市典当业的种类在清代曾分质、押、典、当4种。一般“典”规模最大,资本足,从事长期巨额放款,收受的押品价值比较昂贵。“当”规模和资本较典次之。“质”、“押”的规模较小。民国以后,它们之间的差异完全混同了。早期开设当铺,必须向当地有关部门领取当帖,并每年向发证部门缴纳当税。雍正六年以后,税率加重,直到民国3年(1914年)财政部电令各省:典当纳税自定章程,报部核准施行,这一时期当税为50元(银元)。民国20年当帖期限改为一年一换,当帖等级分为三等,即上则帖、中则帖、下则帖,直到解放后帖税才被取消。

据长期研究归绥典当行业的专家苏利德介绍,早年当铺所收当的物品和经营的当赎实物主要为金银首饰、衣服、毛皮、钟表、农具等。有时谷物也成为当铺的抵押品。而在农村则主要以衣服、农具为主,同时也有用田产抵押的,俗称放土账。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凋敝时期,下至箩筐、扁担,只要有一点儿使用价值的皆可抵押。而对于古董、文物和字画等,由于当铺无力鉴别,唯恐上当受骗,一般不予经营。但绥远城的聚丰当就是一个例外,除一般的当物外,它还经营珠宝玉器、翡翠玛瑙、古玩字画等。

“办理押当业务时,其操作程序大致是看货、商价、开票、记账、上架、取赎及拍卖死当。对典当物品采取时价折扣、作价付款、定期定息、凭票赎取、收息付物、本物两清、过期归当的方法。”苏利德说:“由当铺对抵押品进行估价,按估定的价格发放借款,同时定明抵押期限(满当期)、利率和租借费开给当票。当票到了满当期,当户要向当铺归还当本(即借款),付清利息和租借费,赎回抵押品。若到期无力赎回,作为死当(或称绝当),其所有权就属当铺,由当铺变卖处理,用抵押品抵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变卖多少钱,这就与当主无关了。”

当商信守“赎者少,当者多,总以价轻为上策”的信条。此外,当商们在经营中很重视和善于分析信息。他们不但随时注意同行业的情况,而且还千方百计搜集官办银钱业的信息,以便决定对策。民国9年的五月初一,归绥成立了“平市官钱局”,义源当根据“名为资本银十万两,落实未知多少”和平市官钱局的钱票,“勿论官商农民一律周使,不准违抗”等信息,决定:“官钱局发出钞票随收随换,不可留存”。果不出所料,官钱局钱票于民国10年开始出现波动,“二月十五日突起风波,所发钱票市面顶碰不周”,要求“兑现之人云集”,义源当却未见受到丝毫损失。

当铺的组织机构不大,但内部管理严密,要求甚严,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事,各负其责。日常从业人员约10人左右,经理(大掌柜)是主要负责人,副经理(二掌柜)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对外应酬、联络。柜头负责柜台业务,此外还设有账房先生、保管员和柜员。每家当铺的柜员多少不定,多则五六人,少则二三人,专门负责办理收当、赎当、写票、清票等业务。有些当铺有一二个学徒,学徒期为1年,期满合格后,才能转为柜员。他们白天从事各项劳动,晚间学珠算、练字。学徒只管吃饭不付工钱,干得好的,年终掌柜馈赠一些礼物。其他一般职员除吃、住外,每年付给劳金30两白银,平均每月2.5两。掌柜每年的劳金除吃、住外,约付给150两白银,柜头等人约能拿到百两白银。当铺职工待遇优厚,吃的也好,一般主食都是米面三餐,副食顿顿有荤菜。待遇好,自然对店员要求也高,一般来说若无意外,典当职员大都系股东或经理的至亲好友、同乡或经内亲介绍,并找殷实人家或店铺担保方能进入。当铺规定甚严,职员除有家眷者外,均不得在外留宿,平时不准预支薪俸和赌博等。

清朝的200多年中,典当业此盛彼衰,几经变迁。据苏利德介绍,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归化城有当铺24家、绥远城有9家,和林格尔有31家、清水河有21家、托克托有11家。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归化城有当铺22家、绥远城有9家、和林格尔有29家、清水河有26家、托克托有12家。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归化城有当铺22家、绥远城有10家、和林格尔有31家、清水河有18家、托克托有17家。嘉庆四年(1799年),归化城有当铺20家、绥远城有9家。咸丰八年(1858年),归化城有当铺74家、和林格尔有14家、清水河有12家、托克托有12家。光绪十年(1884年),归化城有当铺66家、和林格尔有7家、清水河有6家、托克托有11家。其中时间延续最长、资本最雄厚的是复源当和义源当。

复源当开设于清光绪五年(1879年),股东为杜永堂、曹喜二人。资本金为白银3万两,当址设在旧城东顺城街西头路南。义源当开设于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由山西太谷县伍村贾姓投资。贾家在太谷城还有万庆利字号,与义源当联合经营。义源当资金多余时,即把现银兑回太谷,由万庆利发放信用贷款,资金不足时,又向万庆利索取,各自记账,定期结算。其余的6家当铺分别是:设在旧城美人桥街的兴隆当、五十家街的源胜当、通顺街的日升当、南柴火市街的元茂当、牛桥街的源恒当和新城东街的聚丰当。据《绥远概况》记载:“全年营业总额,民国十九年约30万元,民国二十年6.4万元,民国二十一年25万余元,民国二十二年32万余元。尽自十九年钞价跌落,当业赔累,二十年仍未改观,逐成无形停业之状态。二十一、二十二年渐见复兴,然元气未易遽行恢复也。”1935年末统计,归绥各家当铺的架本超过40万元,营业额各在三五万元以上。典当业的自律组织为当业同业公会,会址在旧城小北街义源当内。

民国初期,土默特地区匪患严重,时局动乱,各大村镇的商号、当铺先后倒闭。土默特旗总管署为了扶持典当业的发展,给予当铺借款。1937年10月,日军侵占归绥,实行了经济统治,这8家当铺被实业银行改组为蒙疆兴亚有限公司(兴亚当)的支店。实业银行又加入资本1000万元,把兴亚当变成了日伪的官办当铺。厚和兴亚当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旧城小东街62号,此外,日本侵略者另开一家专营日人典当业务的当铺,称质层。抗战胜利后,兴亚当停业,被绥远省银行接收。

1946年,虽有少数当铺复业,但终因百业萧条,民力衰竭而失去其生存的条件,加之国民政府所发行的金圆券飞速贬值,当铺资本损失殆尽,典当业就此衰落。到绥远省和平解放前夕,归绥仅有6家当铺在营业。绥远和平解放后,呼和浩特地区的典当业也逐步萧条。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典当业被取消。直到改革开放后,典当业又在我区的大城市重新出现,但它的性质已与旧中国的典当业绝然不同,经营范围更加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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