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兴和典当有限公司

佛山市兴和典当有限公司是三水区首家经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典当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为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佛山市典当行业协会会员。

兴和典当以广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灵活、快捷、多样化的融资服务。开业以来,公司利用其品牌、资金、人才优势,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以“双赢、服务”为公司理念,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兴和典当已逐渐成为“居民个人身边的融资窗口和中小企业融资绿色快车道”。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38号
联系电话:(0757)87710868

兑铺(www.duipu.com)典当须知

一、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也是典当行收妥当物后开给当户的收据。当票不得涂改、伪造和转让。典当双方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
二、当户凭有效证件办理典当,典当行有权要求当户出示当物来源等证明。
三、当物估价和当全数额由典当双方协商确定。
四、当物经双方当面清点、签封后,交典当行保管。当物在典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的100%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当物毁损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综合费用包括服务、保管等费用,典当时可以预扣。赎当时发还当物,收回当金并计收利息,利息不得预扣。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利息和费用。
六、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时当户应给清前期的利息和当期费用。
七、当期届满5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典当行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八、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属逾期赎当,应当根据当期内的息费标准和实际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九、绝当后,当户与典当行协议赎当的,逾期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当票遗失需凭有效证件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交纳一定手续费后可以补办当票。未挂失或挂失前被他人赎当的,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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