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合肥金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被评定为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是继该公司被评定为2009-2010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11-2012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后,连续获得的又一省级殊荣。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全省1809家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中,典当公司仅2家,合肥金龙典当公司是其中之一。
每2年进行一次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定,旨在推进全省企业诚信经营,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包括企业自愿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委员会核审评审、省工商局网站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向社会公示等环节。
守合同重信用既是企业的荣誉,也是企业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和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对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多年来,金龙典当公司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规范经营、救急济需、服务社会”的经营方针,始终坚持把“守合同、重信用”作为依法合规经营的主要工作来抓,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以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此次被评定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表明公司在企业和品牌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和行为规范、合同履行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了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