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助飞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成立2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创业贷”要求获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下。

(三)所获贷款为纯信用贷款,且资金须用于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生产经营等企业经营活动。

(四)该笔贷款已正常完成还本付息。

 

申报材料:

1. 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 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5. 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6.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

7. 贷款合同书及财务入账记录、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8. 由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9. 担保合同书及担保费用的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0. 企业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11. 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附有目录及页码,书脊处需注明企业名称,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申报要点:

1.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 企业申请之前需在龙岗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上登记。

3. 申请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必须要贷款还清后才能申报,且还款时间在2017年5月10日后的贷款方能申请。(相关政策细则可在我局官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4. 企业可以同时申请多笔贷款的利息或担保费的补贴,但额度不超过政策要求(相关政策细则可在我局官网政策法规中查询)(相关政策细则可在我局官网政策法规中查询)

 

 

网上受理期:

第一批:4月19日-5月14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

第一批:4月19日-5月16日

第二批:6月19日-7月13日

第三批:8月20日-9月14日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7日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

1.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7个园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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