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实务操作流程

一、应收账款质押的范围

根据我国《物权法》223条的规定,应收账款是权利质押的标的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应收账款都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可以用来质押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主要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二、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关及时效

根据《物权法》228条之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第2条,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并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对征信中心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有关活动进行管理。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通过登记公示系统由质权人办理,质权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登记期限以年计算,可由质权人自行确定登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登记期限界满,质押登记失效。但在登记期限届满前90日内,质权人可以申请展期。展期可以多次申请,但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5年。质权人办理展期的,应当提交与出质人就展期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质权人在原质押登记中增加新的应收账款出质的,新增加的部分视为新的质押登记,登记时间为质权人填写新的应收账款并提交登记公示系统的时间。

三、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流程

首先,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前应与出质人签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协议应载明如下内容:(一)质权人与出质人已签订质押合同;(二)由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

其次,质权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注册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登网)的常用户。该登记系统的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普通用户是仅具有查询资格的用户。常用户是具有登记和查询资格的用户。申请机构通过其住所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以下简称征信分中心)身份审查后取得常用户资格。申请常用户的机构须向征信中心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常用户开通申请表》(以下简称《常用户开通申请表》)。

申请常用户的机构提交签署的《常用户开通申请表》,视为同意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系统用户服务协议》条款的约束。申请常用户的机构,应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的注册文件,具体指: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4、其它机构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常用户开通申请表》;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单位介绍信。

常用户为金融机构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所指材料。

上述的机构注册文件复印件、《常用户开通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加盖公章。

征信分中心会对常用户申请机构提交的上述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录入登记系统,并告知申请机构。此时申请人就具备了常用户资格,可在登记系统内设置用户管理员,负责创建和管理本机构的操作员。操作员以用户管理员为其设定的登录名登录登记系统进行登记与查询。

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质权人应将登记前与出质人签订协议作为登记附件提交登记公示系统。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法定注册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或金融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码等。出质人或质权人为个人的,应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地址等信息。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约定将主债权金额等项目也作为登记内容。登记质押财产附件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时,应当以影像格式在登记系统的“质押财产描述附件”栏目上传。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的时候就陆续出台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但由于早期的质权人多为银行,该登记公示系统主要用于银行间信息共享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于企业间应收账款质押来说,对于出质人权利保护及质权人对该应收账款本身的控制力方面,系统本身还有很多缺陷。虽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官方网站上附有各地征信分中心的具体联系方式,但在实践中很多地区由于少有先例,暂时无法操作,详情可咨询各地征信分中心。

典当/质押/融资快讯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5-16518185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tuntuo@sohu.com

兑铺典当行专业抵押质押贷款、典当融资;提供一对一典当、回收、寄卖、贷款服务!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
error: 兑铺网温馨提示